劳动合同样本
最新劳动合同样本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 人 单 位)
乙方(劳 动 者)
须 知
1、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工作的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乙方应当如实说明。
2、甲方招用乙方,不得扣押乙方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乙方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乙方收取财物。
3、甲方应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乙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甲方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4、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甲方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乙方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6、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甲方不得与乙方约定由乙方承担违约金。
7、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电话:1233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类型 经济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登记地 省 市 区(县) 街(乡) 号
实际经营地 省 市 区(县) 街(乡) 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第二条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分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户籍所在地 省 市 区(县) 街(乡) 号
实际居住地 省 市 区(县) 街(乡) 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第三条 乙方联系方式及电话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为 。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下列第 种工作时间制度:
(一)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二)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以 (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报经劳动行政部分批准后实行。
第八条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时间,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保证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九条 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条 甲方按下列第 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
第十二条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正常提供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 乙方在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由甲方根据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一)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参加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 。
第十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 甲方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二十一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八条 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如需裁员,应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并不得侵害乙方合法权益。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甲方应当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十、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三十五条 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和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条、三十一、三十二条解除合同以及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六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工资标准为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第三十七条 若乙方的工资高于甲方所在直辖市、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甲方以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第三十八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一)岗位协议书
(二)培训协议书
(三)保密协议书
(四)
第四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自愿申请鉴证,应当在劳动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合同范本,要最新的,谢谢
北京市劳动合同范本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 方: 性 别: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
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 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 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 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 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己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 章) 乙方(签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求一份劳动合同范本~~~~
(一)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________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甲方与用工单位所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的派遣期限先于本条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的,则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的派遣期届满之日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________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________小时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
每周周________为休息日。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________班________运转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____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________条款: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____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___________工资为基数计算。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四)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甲方应当执行。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劳动合同书的合同正文
原发布者:narutopqj
编号:劳动合同书甲方名称:乙方姓名:二0年月签约须知1、甲方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2、甲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乙方工作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4、社会保险费应当由双方按国家和本省规定缴纳。5、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条款,协商确定其权利和义务。6、签订合同不得涂改,空白之处应当尽可能协商一致后填写,不用之处可以写无或划掉。7、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劳动合同书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与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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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单位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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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订立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限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A、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B、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出现以下任意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伪造学历、证书与工作经历的;(2)个人简历、应聘登记表、入职申请表所填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的;(3)在试用期满之前,规定入职手续仍无法齐备的;(4)经体检发现患有传染性、不可治愈或其他严重疾病的;(5)器官残缺或肢体残缺足以影响本职工作,以及填写虚假体检信息的;(6)患有精神病的;(7)不能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经试用期考核成绩不合格的;(8)在进行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未达到80分;(9)试用期内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10)有吸毒、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或受国家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一)乙方工作地点 ,甲方因经营工作需要可变更乙方工作地点,,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乙方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从事 工作岗位;具体任务、职责及工作标准等详见甲方的岗位/职务说明书、操作规范、作业指导文件等相应的文件规定,以及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要求。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机构调整、资产变动、乙方的工作能力、绩效考评结果、身体状况等,对乙方的工作岗位与职责进行调整,调整后将按新的工作岗位与职责确定乙方的工资报酬,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三)乙方不适应本岗位工作或对本岗位工作不能胜任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乙方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有以下任意情形之一的将构成不胜任工作:(1)有过错或者过失;(2)工作中因个人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损失的金额为10000元;(3)不能完成工作或者满足岗位要求的;(4)绩效考核在80分以下的;(5)参加单位或者部门组织考试不能拿到证书或达到要求;(6)个人原因提出调岗要求的;(7)国家对于乙方的工作岗位有特殊的资质要求,而乙方因个人原因失去该资质的;(8)不能够完成甲方指定工作内容、工作指标、工作任务;(9)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因乙方未能胜任工作而对乙方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培训或经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1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下的。
三、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A、标准工时工作制度;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C、不定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并执行法律规定的休息休假办法。
(二)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所在岗位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则本合同约定的工时制度自动变更为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根据经营的特殊性,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将依法支付其超时工作的劳动报酬,或给予调休。加班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加班申请手续。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综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其中基本工资 元/月,综合奖金由甲方根据乙方的绩效考评情况、劳动成果和甲方的效益进行确定。
(二)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加班工资以基本工资作为计算的基数。由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导致约定的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乙方的基本工资自动变更为最低工资标准,甲方需按此为乙方核算工资。
(三)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质量标准的,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每月 日前以法定货币形式,转账或现金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因财务工作结算、资金周转、银行转帐等原因延迟不作为故意拖欠工资认定,特殊情况在征得工会或职工代表同意后可以延期30天支付。
(四)乙方休婚丧假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依法支付工资,支付的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
(五)乙方与甲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应当发放未发放的工资必须要在甲方办理完工作交接以后才能够办理工资结算。工资结算甲方予以现金(不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乙方未在甲方办理完工作交接而导致工资迟发的,不构成拖欠或克扣工资。
(六)因工资计算标准不明确或计算方式不当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资的,或者乙方拒绝领取的,不属于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经乙方提醒后,甲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补发乙方相应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
(一)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
(三)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岗位,离职时乙方必须参加甲方安排的职业病体检,乙方拒绝参加体检的,由于不能够确认职业病是否在甲方工作时导致,因此离职后如查出相关职业危害作业造成的职业病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按国家和贵州省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应由乙方缴纳的保费部分由甲方从乙方每月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负责向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社保手续,乙方应当提供办理社会保险的所需的手续、真实完整的资料和证件给甲方。若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所需的手续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证件,造成甲方不能或者不能及时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在上年度社平工资未实施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承担在劳动关系存在期间原缴费基数与上上年度社平工资差额部分的社会保险缴纳金额。
(四)乙方不愿意甲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甲方每月现金给予乙方社保补贴费用,社保补贴费用标准以工资表中列明的社保补贴费为准,乙方在工资表上签字且工资表中已经载明了社保补贴费用的,视为乙方不同意缴纳社会保险且就乙方不同意缴纳由甲方支付社保补贴的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乙方对此没有任何意见。乙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或解除后发生了有关社保争议(含仲裁、诉讼、投诉),乙方必须要将甲方支付的社保补贴所有费用退还甲方,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6倍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因故申请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试用期内为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人事部门为准,且不得离岗,以便甲方有时间重新招聘,接续乙方工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二)乙方有自由择业的权利,甲方不得以签订了劳动合同限制乙方的自由择业权,乙方提出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在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办理了工作交接,甲方必须要将工资足额结算给乙方。
(三)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需作好工作交接,如未做工作交接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根据经济损失程度从未结算工资中扣除。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合同自然解除;乙方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时,单位未作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关系中止履行,中止履行期间甲方不承担相关义务,中止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并且不再续签。
(五)试用期内,甲方可以随时对乙方进行考评,经考评符合录用条件者按岗定级定薪;在试用期内经考评不符合录用条件者,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六)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了重大损害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给甲方造成了重大损害:(1)乙方行为导致被客户投诉或被媒体曝光;(2)乙方行为过错、过失导致被行政机关处罚或被上级单位处罚的;(3)乙方个人原因造成客户信息外露或丢失;(4)乙方利用职权或调用甲方资源为本人或第三方谋利益;(5)使单位失去商业机会或使单位的声誉、行业地位、社会评价等无形财产受到损失等;(6)造成价值达人民币_________ 元的设备、产品报废或维修损失;(7)直接经济损失满壹万元的。
八、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为排除其他员工对乙方有可能出现的猜度,甲方可对乙方背景、经历等进行核查,以帮助乙方佐证其真实性。乙方离职后如遇其它单位调查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之表现,甲方亦可如实告知。
(二)乙方被告知,甲方的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装有监控装置,乙方对此表示知情,并表示接受。
(三)甲方因工作需要拍摄甲方景况之影像资料等,乙方应当予以积极协助,如影像中涉及乙方本人的场景及肖像,其版权及使用权均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在任何时候以其肖像权对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四)甲方应将有关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向乙方提供招聘简章或向乙方口头告知。乙方在本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视同已接受甲方告知的上述情况。
(五)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以前,乙方已与除甲方以外的其它用人单位解除(终止)了所有劳动关系,乙方与任何单位(个人)没有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六)乙方确认,如果乙方隐瞒与原单位存在竞业限制情况构成欺诈,甲方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无效,如果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甲方赔偿后向乙方追偿。
(七)甲方在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以后,将在保险申报周期内办理停保。在乙方办理离职结算手续时,甲方将告知保险的转移流程,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本人须按甲方告知的办理流程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若乙方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后,未在甲方办理离职结算手续导致其社会保险不能正常参保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确认,为了确保乙方发生工伤以后能够到医疗条件比较好的医院得到及时的救治及工伤费用符合工伤保险报销的规则,乙方需到甲方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非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及鉴定结论,甲方不予以认可,造成相关的费用工伤保险不能报销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离岗治疗的,必须要到甲方指定的医院进行确诊,凭医院出具的建议休假证明、诊断证明及相关的检查费、医药费发票请病假,未到指定医院进行确诊、未出具医院建议休假证明、诊断证明及未出具相关的检查费、医药费发票的,均不给予批准病假,乙方不到岗,按照旷工处理。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医疗诊断书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乙方在指定医院复查,复查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乙方拒绝复查又不到岗的,按照旷工处理。
(十)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无效,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支付的招聘费、培训费、仲裁诉讼费、律师费),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个人虚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向甲方指定的人员交接工作(以工作接收人员签字为准);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或无形资产;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处理其他应了未了的事务。乙方未履行以上义务(义务履行以《工作移交清单》上所有项目负责人均签完字为准),致使甲方无法依法办理或延迟办理与乙方离职相关的手续,乙方应当自负其责。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十二)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应当承担的经济损失赔偿、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规定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十三)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设备。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工作设备只能用于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用途,不得用于与甲方业务无关并且影响到甲方业务、利益以及规章制度执行的任何用途。甲方有权随时对工作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违反上述规定使用工作设备,甲方有权终止该设备使用,直至收回工作设备。乙方不得以工作设备中包含私人物品、个人隐私资料、软件或其它个人财产为理由阻止甲方对工作设备行使合法的权利。乙方离职需要将工作设备交回甲方,乙方损坏或丢失了工作设备,同意按照原价进行赔偿。
(十四)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甲方联系乙方、送达法律文书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甲方向乙方下列地址送达法律文书,出现地址不详、查无此人、查无此地址、乙方拒签收、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均视为法律文书从邮寄之日已经送达乙方。若乙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地址:
九、商业秘密保护
(一)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之时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均已不存有劳动关系。如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乙方确保在甲方工作期间将会使用的任何知识与技能均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否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二)不需另外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之乙方亦应当遵守甲方有关商业秘密的规定,并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无条件承担保密义务,该义务随着乙方之任职积累而递增。未经过甲方法定代表人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对甲方保密资料和电子文件进行探听、查阅、拷贝,或通过电邮、QQ、MSN以及故意或非故意传播等,不得以任何形式使非权限人或第三人得知甲方商业秘密资料。
(三)为便于乙方区分和辨别,将甲方商业秘密的主要内容列举如下:
专利技术、工艺设计、工艺流程、市场策划方案、营销网络、客户资料、售价、折扣、成本、商业计划、经济合同、财务统计等资料;各类图纸、方案设计文档、其他设计文档及相关文档;人事档案、工资资料、甲方内部文件、电子邮件、甲方内部网站资料、管理规章制度以及所有保存于甲方工作用电脑、服务器或档案室、办公室的文件资料等。
(四)除甲方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外,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五)乙方如有违反保密约定,泄露或侵犯甲方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行为,应承担不低于十二个月收入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调查该侵权行为所支付的调查费用,以及聘请律师费用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甲方将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 附则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乙方已确认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无任何异议。
(二)本劳动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